尊敬的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金碧贷记卡持卡人: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为了保障您的用卡安全与权益,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我社进一步加强信用卡用卡规范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信用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信用卡。
2.持卡人需规范用卡、合理消费,不得虚假交易刷现用卡,不得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或虚假手段恶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等。
3.个人信用卡只能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乡村振兴卡除外)、固定资产投资、证券市场、投资债务等非消费领域和其他违法违规用途。
4.我社对金碧贷记卡在部分类别商户的交易进行管控,并根据监管要求和风险管理需要不定期更新完善,如您使用金碧贷记卡在非个人日常消费领域交易,可能会因下述限制导致交易失败。包括但不限于:
(1)我社信用卡不可在房地产类商户(如住宅与商业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代理经纪、置业地产类、售楼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其他房地产类等商户)进行透支交易。
(2)我社信用卡不可在融资、担保、微贷、证券等类投资领域商户进行透支交易。
(3)我社信用卡在物业类(如物业管理等)领域商户设置符合普通个人日常消费习惯的交易金额限制。
5.对于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出现或存在监管禁止或违反我社金碧贷记卡章程及卡领用合约的行为,我社有权直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提醒、调整授信额度、限制交易、止付账户等风险管控措施。
6.对于通过以上异常用卡、虚假交易等非正常手段恶意套取积分或银行权益的行为,我社有权对持卡人采取不予累积相关交易积分、冻结积分、撤销积分等措施。
请持卡人规范使用信用卡,妥善保管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关的交易凭证,以便配合相关机构进行核实;对于持卡人违反规定用卡的行为,我社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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