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可能会遭遇经济紧张的时候,因此借钱还钱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大家想不到吧!如果欠债人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就可以不用还钱。
可能有的朋友,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是小编告诉你这是有法律规定的,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而制定的,是真实可实施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到一些案例,夫妻其中一方在外面欠下巨额债务,但另一方却不知情,招致债主上门催债。
依据《民法典》规则,只要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共同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借钱用来家庭生活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其他的一概不算。这种状况下不知情的一方是不需要承担归还义务的,债主只能找借钱的一方索要。
其实高利贷在国内一直都是被明令禁止的,因为这种贷款方式采取的是“利滚利”的形式。关于贷款的利率,国家规定民间贷款利率不能超越当年LPR利率的4倍,而一旦超越这一规范,则会被视作是高利贷。
我们以如今3.85%的LPR利率来算的话,民间借贷一旦超越15.4%的利率,超过的部分就不用归还了。
主要就是说你从借款平台借了钱,然后当自己把借到的钱拿到手以后,其实跟你实际借款的金额是不一样的。好比我们在借款平台上借了1万元,但是手续费、转款费给扣除以后,其实手里面却只有8000元,可利息还是以1万元的基础来计算的。
关于这样的事情,国家也是有规定的,假如要计算利息的话,那么只能按照实际拿到手里面的金额来计算,如果要是超过了这部分,那么不需要偿还。
近年来不法分子假借“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名义招揽借款人以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网签房产、虚假诉讼、胁迫逼债等方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俗称“套路贷”
简单来说,套路贷并不是单纯的贷款行为,而是披着借款的外衣,从事的一种诈骗行为。记住,套路贷属于违法行为!
如个人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贷款平台审核不严格,给下款了,那么这笔并不是你本人借的贷款,是可以不用还的。
依据民法典新规,如果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上了债务,则可向相关部门出示自己没有借过这笔债务的证明,那这笔债务就不用偿还了。大家在使用申请网贷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一不小心被套路,注意网套路深,一旦因为网贷搞花了征信,得不偿失。
而且网贷的虚假宣传隐瞒高额利息,大部分人以为借钱只需要还利息和本金就行了。谁会知道有服务费、保险费、砍头息这些花花绕的东西呢?凡是增加借贷成本的变相利息只字不提!准确来说,信用卡肯定比大多数网贷正规很多,更是比网贷的利息合适的多。